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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货不及时多掏四千元
http://suihua.dbw.cn   2006-10-25 12:54:55

  东北网绥化10月25日电一外地客商到北林区双河镇某米业订购2万公斤大米,可是他没按照口头协议约定的时间来取货,大米价格上涨,为此双方因价格问题发生激烈争吵,险些发生械斗。

  今年8月初,北林区双河镇某米业业主杨某经熟人介绍,接待了一外地客商于某。于某要求杨某为其收购并加工出大米2万公斤,双方初步口头协议约定成交价为每公斤2.46元,于某交了2000元定金,并说过几天来取货。几天后,杨某准备好2万公斤大米并两次通知于某,让其尽快来取货。但是于某过了20天才开着大货车来取货。这期间双河镇大米已涨价至每公斤2.68元左右。于某装完车后想按每公斤2.46元付款。而杨某则坚持按每公斤2.68元作价。为此,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于某按每公斤2.46元把钱扔给杨某就欲开车离开,杨某及家人见此情景则持棍棒等拦住于某的车,而于某和其带领的几个人也拿起车上的工具准备迎战,一场械斗即将发生。后经五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同意按每公斤2.66元作价。至此,一场激烈的冲突才彻底平息。

 
作者: 刘欣 薛树桉 杨成申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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