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林枫同志诞辰100周年
林枫同志生平---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和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教育家林枫同志,1906年9月30日出生在黑龙江省望奎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北反帝大同盟党团书记,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天津市委书记,晋西区委书记,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第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东北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高级党校校长、党委书记。中共第七届、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走上革命道路
林枫,原名郑永孝,字伯桥,曾用名郑凌风、林硕石。1906年9月30日,生于黑龙江省望奎县。
1923年,年方17岁的林枫赴天津求学,并于第二年考取天津南开中学,当选为学生会会长,校刊编辑。同年12月4日,孙中山北上抵津,林枫组织进步同学参加了欢迎会。
1925年6月5日,天津学生响应“五卅运动”,集体罢课,林枫通过学生会组织同学参加斗争。1927年3月,在南开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正式走上革命道路。一个月后,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天津党组织转入地下,林枫于5月间回到家乡望奎,小住20多天后返津。
参加抗日救亡运动
1928年5月3日,日本军队制造了“济南惨案”,时在江苏东海县海州中学任庶务的林枫组织师生下乡宣传抗日。1930年,林枫在北平大学通过赖若愚恢复了党组织关系,任工学院党支部书记。“九一八”事变,中共河北省委和北平市委组织南下示威运动,林枫以北平大学工学院代表的公开身份,参与领导了这场斗争。
1932年6月1日,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在北平大学举行了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林枫任同盟党团书记。11月,被党组织任命为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部长、北平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33年4月23日,推动反帝大同盟、互济会出面,联合北平各大学师生与李大钊生前好友,举行李大钊公葬仪式,并将灵柩送往香山万安公墓安葬。
1936年3月,林枫调任天津市委书记。刘少奇作为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到达天津后,中共河北省委派林枫任刘少奇秘书。当年夏天,林枫与在北平市学生联合会任执行主席的进步学生郭明秋结为伉俪。
1937年3月,北方局迁北平,决定由杨尚昆、林枫等同志组成高级党团,组织山西工人抗日武装,9月,任命林枫为中共山西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后中共山西省委改称晋西南区党委,林枫任区党委书记。1940年,晋西南、晋西北两区党委合并为晋西区党委,林枫任书记,第二年1月,贺龙、关向应和林枫向中共中央及北方局报告1940年工作,中央转发了晋西北工作经验。1942年,林枫赴延安参加整风学习并向中央汇报工作,党中央、毛泽东对晋西北根据地建设予以充分肯定。5月16日,在延安设立陕甘宁晋绥联防司令部,林枫被任命为联防军副政委。1944年8月30日至10月2日,林枫接受了美国《时代》杂志、《纽约时报》和联合劳动新闻社记者的单独采访,畅谈了党的工作和根据地建设经验。
在东北的工作历程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林枫当选为中央委员。会议期间,毛泽东对林枫说:“你是东北人,你要准备到东北去工作!”9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东北局,彭真为书记,陈云、程子华、伍修权、林枫为委员。9月22日,林枫率领从晋绥边区和党中央抽调的1900名干部,奔赴东北。12月16日,林枫任东北局组织部长,后兼任东满分局、吉辽军区书记、政治委员。1946年8月,林枫在哈尔滨主持召开了东北各省联席会议,通过了东北各省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成立了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同年10月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林枫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
1949年8月,东北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在沈阳举行,成立了东北人民政府,林枫当选为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林枫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1950年春,林枫兼任东北局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鉴于东北地区西部风沙干旱严重,向东北局提出在西部营造防护林带建议。同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林枫克服种种困难,领导东北地区支前工作,多次冒敌机轰炸的危险,在丹东检查支前工作。
1951年,时年45岁的林枫任东北局副书记。当年秋,林枫任东北局第一副书记和东北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高岗调往中央工作,仍保留在东北的职务),主持东北的党政工作。1954年,林枫任东北局代理书记,并于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大会上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年底,调中央工作,离沈赴京。
入京工作
1955年,林枫正式进入北京工作,出任中共中央东北地区工作部部长,党中央副秘书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协助周恩来总理负责全国的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工作。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林枫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63年初,林枫调任中央高级党校校长、党委书记。同年9月,陪同国家主席刘少奇访问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1965年5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参加苏联人民战胜德国法西斯二十周年庆祝活动。
文革时期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文化大革命”由此开始。中央高级党校武葆华等人撰写大字报,“炮轰”以林枫为首的校党委会。中央党校青训班学员智纯张贴大字报,攻击林枫有“反毛泽东思想的十大罪状”,并煽动全校师生向林枫“猛攻”。同年8月,康生一手操纵的中央党校造反派组织“红旗战斗队”成立并发表宣言:“决心揪出、斗倒、斗臭以林枫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派。”从9月19日起,中央党校“文革联席会”连续三天召开全校大会批斗林枫。12月14日,包括中央党校“红旗队”在内的18个单位,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召开“彻底摧毁旧中宣部、旧文化部、旧北京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誓师大会”,揪斗林枫和陆定一、张闻天等人,林枫遭到残酷批斗,会后,被北京卫戍区部队送往万寿路罗道庄兵营。12月23日,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撤销林枫中央高级党校党委书记、校长职务,并设立专案组进行审查的决定。
从1968年3月30日起,林枫由北京卫戍区逮捕送秦城监狱,开始了长达5年的监禁生活。1972年8月11日,毛泽东在林枫子女给他和周恩来的信上批示:“林枫问题过去没有弄清楚,有些证据不足,放他出来治病。”之后,林枫出狱,住进北京阜外医院治疗。
1976年9月,由于地震影响,林枫病情加重,1977年9月29日,病情恶化,医治无效,心脏停止了跳动。197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为林枫同志举行追悼会。时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的胡耀邦同志致了悼词,对林枫同志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悼词中说:“林枫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他忠于党、忠于人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工作,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共产主义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
1979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党校校委员会作出《关于林枫同志问题的复查结论》,对林枫同志的冤案“彻底平反”,中共中央批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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