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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大面积小区开发实行优惠政策
http://suihua.dbw.cn   2006-09-18 10:27:01

  东北网绥化9月18日电记者从市规划部门了解到,“十一五”时期我市将对大面积的小区开发实行优惠政策,以政策杠杆来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规定,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减免50%,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减免30%。按照“改造提升老城区、开发建设新城区、做强做大经济开发区”城市发展框架的要求,规划指标给予分区对待。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老城区建筑容积率为1.7,日照间距为1.8,绿地率大于25%;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建筑容积率为1.5,绿地率大于30%。我市还将实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高档住宅建设并举的政策,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的住宅,并加快改造棚户区,改善中低收入者的居住环境。在今后的房地产开发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所占比重将达到70%以上。

  我市近期还推出了重点规划开发建设地段。这些地段分别是:老城区的南城小区、联通小区、红旗小区;新区西湖公园周边、绥化学院西南侧、市疾病防治中心两侧;经济开发区内住宅区一期地块(原六马架)等,土地总面积157.93公顷,可开发建设住宅面积204.4万平方米。,

 
作者: 黄丽君 李云峰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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