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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http://suihua.dbw.cn   2006-08-31 09:33:49

  8月29日,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和通过了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等7项审议意见(草案)和决议(草案),并审议和通过了副市长刘德、交通局局长李淑珍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广福,副主任骆岩生、张贤超、李景田、文立仁,秘书长朱汉伟在主席台就座。副市长刘德、所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滕延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永生,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王兴彪,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王永清,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宁凌学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委员们认真听取了宁凌学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绥化市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了王兴彪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绥化市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刘江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绥化市200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张成义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王永安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所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绥化市绿地系统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新区规划和党政办公中心规划编制成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刘德的述职报告;听取了市交通局局长李淑珍的述职报告。

  委员们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分组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绥化市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绥化市2005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通过了绥化市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绥化市200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关于绥化市绿地系统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新区规划和党政办公中心规划及城市部分用地调整的决议(草案);并对副市长刘德和交通局局长李淑珍进行了述职评议测评。

 
作者: 孙红卫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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