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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兴山林场推行股份制造林
http://suihua.dbw.cn   2006-08-08 08:33:45

  东北网绥化8月8日电庆安县国有林场管理局兴山林场大力推行股份制造林,改变过去单一的林业经营体制,致富一方百姓。

  兴山林场经营面积1.2万公顷,有职工130人。近几年,在庆安县国有林场管理局和林场的多方努力下,每名职工年收入增加到4000元。由于林区的特殊性,职工增收难,后顾之忧无法解决。为解决好这两个问题,2004年,这个局在兴山林场试点股份制造林,即把采伐后的林地包给职工经营,40年后采伐收入职工和林场按8:2分成。政策一出台,职工不认可,他们怕政策多变,认为是向他们集资。为此,这个局让林场干部率先实行股份制造林,职工见干部同局里签订的承包合同,心里托了底,积极性高涨。6月8日,我们一行人去采访,这个林场95户职工有60户同局里签订了股份制造林合同,总面积164公顷。林场场长冯文新向我们介绍说,职工之所以有积极性,关键为效益高,解决了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为子孙建起绿色银行。他说,经局里完善后,股份制造林可概括为:林地所有权国有,经营权由职工负责;林场负责造林、看管、督促管理,职工负责费用、管理;间伐和最后采伐收入职工和林场8:2分成;林场外人员不能享受这一政策。以承包一公顷造林地计算,职工一次性交承包费1400元(含清场、挖穴、苗木款和造林费用),承包期为40年,每公顷造林3000株,20年后,第一次间伐,大约采伐苗木的1/4,可出材20立方米左右,收入1.6万元,职工收回成本后略有剩余;以后还得间伐两次,每次出材20立方米左右;40年采伐时可出材120立方米,按现在每立方米800元计算可收入9.6万元,职工可分成7.68万元。为保证职工经营好股份林地,我们看到责任状中规定,造林由林场负责,以确保所用苗木质量和密度;经营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和技术标准、监督保障机制,达不到要求的要扣罚、收回经营权。

  职工于同德股份造林4公顷,他高兴地向我们介绍说:“才投入5600元,按现在价格计算,到40年后,扣除成本,可纯收入24万元,养老、子孙的事都不用愁了。”

 
作者: 兰亚军 张庆福 关立巍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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