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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要求过廉洁“五一”
http://suihua.dbw.cn   2006-04-29 15:51:45

  “五一”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节俭、欢乐、平安的节日,市纪委、监察局于近日发出《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用公款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旅游或借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之机组织公款旅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参与和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或度假;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和接受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或度假。

  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不准相互宴请。要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研讨会、论坛和节日庆典活动,精简项目,压缩规模,防止铺张浪费。

  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各地各部门在节假日期间,所有公车必须就地封存。如有公务活动,需提前向所属纪检部门申报,严禁发生公车参与大吃大喝、钓鱼、旅游、婚丧嫁娶等问题。“五一”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区、生活区及各旅游景点、饭店酒楼和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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