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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已全部完成
http://suihua.dbw.cn   2006-04-24 14:48:34

  东北网绥化4月24日电“过去光听说城里有低保,现在咱农民也有低保了。”北林区东兴办事处新源村低保户吕佳臣满心欢喜,对于这个家庭困难的老人来说,一年668元的低保,无疑是雪中送炭。

  我市农村有102万户,农业人口407万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85478户、209347人。我市农村低保试点从2005年4月开始筹划启动,12月份正式实施。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668元,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差额为310元,全年农村低保资金总额6476.34万元。目前,全市第一季度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发放资金1623万元。

  我市是全省农村低保第一个试点市,市政府成立了全市低保工作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确定了由民政、财政、农委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分别落实了各个部门领导的责任分工,在市低保局设立了农村低保试点办公室。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绥棱设立了全省第一个县级最低生活保障局。乡村两级也分别成立了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及低保评审小组。市低保局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率先提出了“以差额救助为主要保障形式,坚持低起点起步,分层次分类保障,建立政府保障与社会救助、个人挖潜相结合的农村积极救助保障体系”的思路。根据实际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条件进行了新的界定,规定了可纳入的7种对象和7个家庭收入不计算项目,17个计算项目。在补差资金发放档次上,率先将补差标准划分为年人均668元、360元、300元、240元4个档次。在低保资金匹配比例上,率先将10个县(市)区依据财政和经济状况较好、中等、较差的不同情况划分3个档次,分别确定补助和匹配比例。低保资金的发放实行由农村信用社打印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作者: 岳海兴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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