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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工商局依法为农民挽回损失3万
http://suihua.dbw.cn   2006-03-15 17:00:53

    东北网绥化3月15日电近日,肇东市工商局积极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查处一起坑农害农事件,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今年1月上旬,肇东市工商局接到该市西八里乡数位农民的投诉,称肇东市种子公司委托徐某销售的大豆种子没有达到承诺产量,给购买种子的农民造成了一定损失。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指派专业人员及时进行调查。经查,肇东市西八里乡农民马涛等数人于2005年春季,在肇东市种子公司委托的徐某销售点购买了称其亩产可达到200公斤的大豆种子,并为购买种子的农民出具了购货凭证和保证单。该局执法人员经过多次走访,深入调查,证实农民所购买大豆种子没有达到所承诺产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对受害农民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双方协议,一次性补偿受害农民经济损失3万元。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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