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绥化市与农垦绥化分局全面合作推进会议暨项目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胡世英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同志们:
去年2月份,绥化市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以项目开发为重点的经济技术合作进展顺利,成果显著。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绥化市与农垦绥化分局全面合作推进会议暨项目签约仪式,目的就是通过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推动,把双方的合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一会儿,农垦绥化分局还要作重要讲话,绥化市与农垦绥化分局、相关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企业与农场、农垦绥化分局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合作签约。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绥化市委、绥化市人民政府,向出席今天会议的省农垦总局和农垦绥化分局领导及来自农场和企业的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
绥化能够在困难条件下取得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是我们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务实拼搏的结果,也是农垦系统大力支持、鼎力相助的结果。农垦在50年的垦荒历程中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随着双方交流合作的日益频繁,地方借助农垦的支持和帮助越来越多,绥化的发展,农垦功不可没。黑龙江垦区9个分局分布于13个地市,农垦绥化分局能够坐落于我市,作为垦区战线最长的分局,所属9个农(牧)场有5个位于绥化境内,这是我们的荣幸。农垦绥化分局自然资源和农牧资源丰富,农业现代化水平很高,经济实力雄厚,综合指标一直名列垦区前列。在经济发展潮头涌动、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农垦绥化分局能取得如此可喜的成绩也是我们绥化的骄傲。
俯瞰绥化版图,农垦与地方山水相连、相互融合。双方民间合作历史悠久,基础雄厚。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红光和海伦农场就与海伦市开展了“两场带四乡、四乡促全市”的麦豆高产攻关活动。相互投资越来越活跃,目前农垦分局在我市投资超千万以上的大项目就有6个,地方到农场办厂后,发展旅游业的也很多。地方一直是垦区的主要劳动力来源,绥棱农场30%土地由地方农民租种,海伦农场每年为地方农民提供劳务收入500万左右。农场的跨区农机作业也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合作形式。这些民间自发的松散合作为我们今天开展市局双方全面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绥化市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后,绥化与农垦系统合作不断发展。这次推进会议既是上次协议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一次战略性的延伸和深化。这不是个别领域的合作,而是全面的、全方位的合作;不是一般层次的合作,而是官方搭建平台,全社会互动,方方面面加快速度、加大力度的合作;不是务虚层面的交流性、往来性短期合作,而是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实打实的长期持久合作。这种全面合作,必将为绥化和农垦分局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战略影响。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日趋活跃的今天,农垦与地方合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体现了双方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和内在要求。通过合作,双方实现强强联合,在区域生产要素聚合中寻求互补和资源共享;消除行政和市场壁垒,突破条块间的“篱笆墙”,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上形成统一市场;有效整合各自优势,在绿色产业、旅游产业、劳务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共同培育区域特色产业链,打造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着眼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要全方位拓展合作领域。工贸合作项目推进,要以相互投资和共同引资为牵动,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合作;通过制定统一的区域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共同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旅游品牌,建设哈伊生态旅游带;加快市场营销整合,共享“寒地黑土”品牌,建设统一顺畅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对外共打绥化牌,联合组团招商,合作开发利用招商引资资源,实现招商引资政策共享。农牧合作项目推进,垦区大农机优势可以向地方大面积辐射,地方乡镇可以借助农场绿色有机作物的产销优势进入市场;在林下经济、农业技术和良种繁育推广等方面互通有无;垦区地多人少,地方人多地少,可以进一步扩大互流范围,共同拓展对俄劳务市场。社会事业合作项目推进,要加强人才交流和培训,整合教育资源,合作发展教育载体,组建医疗联合体;联合打造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共同争取和开发水利项目,实现防汛抗旱的协同动作,推动小城镇综合开发和供水、供热、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建立区域联防、区域共治机制。要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市局双方顺利实现“四个一体化”的目标,即实现规划一体化,将市局全面合作纳入绥化市的“十一五”规划,从战略层面全盘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一体化,谋求资源、产业、行业、企业的整合效应,打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区域经济增长板块;实现环境建设一体化,软硬环境协同推进,共同打造平安绥化、法治绥化、诚信绥化;实现工作推进一体化,围绕区域发展的大事大项共同推进,全面落实协议内容,不断创造新的合作成果。
为推动绥化与农垦系统合作深入发展,市里决定成立全面合作工作协调推进组,组长由副市长王兴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助理、经委主任王和同志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宁凌学同志担任,吸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三个推进组。工贸合作项目推进由经委和商务局负责,农业合作项目推进由农委和畜牧局负责,社会事业合作项目推进由发改委负责。日常情况综合请发改委主抓。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倍加珍惜绥化与农垦系统难得的合作机遇,一切从合作大局出发,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努力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真正实现互利双赢的效果。要进一步增强区域合作发展意识,牢固树立绥化与农垦“一家人”思想,着眼打造板块经济,按照“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的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合作发展中来。要多向农垦学习,借鉴他们在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体制改革进程中积累和探索出来的好思路、好作法、好经验。要多为农垦服务,充分认识到支持农垦就是支持自己,发展农垦就是发展自己,不断在政策方面为各农场乃至整个垦区的发展提供宽松便利的条件,使农垦和地方在同一环境下相互支持、共同发展。要把合作发展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互访。牵头部门要以合作发展为己任,充分发展好组织协调作用。对即将签订的全面合作协议,要采取切实措施,使每一项内容都有结果。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口衔接,保持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经常性沟通与交流,使市局全面合作年年结硕果,不断谱写新篇章!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绥化与农垦系统合作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合作大业,共创绥化和农垦美好未来。愿合作之花在绥化和农垦这片沃土上绚丽绽放、永远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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