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2月21日电12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告通过审核的145家开发区名单,我市经济开发区(原工业开发区)位列其中。
2005年,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对辽宁、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青海等8个省(区)上报的651家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145家省级开发区符合条件,通过了审核。我省共上报各类开发区37个,通过审核的有16家。
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设立审核工作非常重视,为配合国家和省发改委做好我市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工作,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市发改委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在市工业开发区等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并积极与国家和省发改委汇报沟通,为顺利通过国家审核奠定了基础,为精心打造市本级经济发展平台,增强中心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创造了先决条件。
此次通过国家审核的省级开发区可恢复正常建设用地供应。国家要求,通过审核的开发区要科学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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