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18日电在10月26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有14个单位和个人受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
北林区太平川镇西太平村、绥棱县上集镇诺敏河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绥化电业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庆安县庆安镇、望奎县莲花镇宽五西村、青冈县中和镇四排六村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称号;绥化市第一医院、肇东市财政局、海伦市电业局、安达市国家税务局、绥化市国家税务局、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黑龙江通信公司绥化市分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绥化监管分局等7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肇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高艳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了文明城市“六个一”、文明村镇“三个十”和“五户”等特色鲜明的创建品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的14个单位和个人是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优秀代表。
近日,市文明委下发通报,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绥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两城四地”建设、实现“两个翻番”工作目标,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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