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17日电11月10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今年1—10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共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质量违法案件320起,货值金额39.06万元,罚没款达21.61万元,责令整改29起。
针对我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仅有60%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实际状况,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从实际出发,牢牢抓住“政府负总责、一把手负全责、企业负首责”这三方面责任,通过市、县(市)区、乡(镇)政府、社区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了系统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了企业法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在这套行之有效的食品监管新机制建立后,市、县(市)区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全市130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档案中对这些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产品质量状况、从业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和产品流向进行了详尽的记载。他们以县、乡、村、街道为基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按照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验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并落实了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四定”措施。为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他们还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巡查、回访、监督抽查、质量承诺和预警制度。
在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业日常监管网络的同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还开展了以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无证生产、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黑窝点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扶优治劣两手抓为目标,通过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对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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