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10日电明水县加大对党政“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推行审计公示制。将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期限、审计对象、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审计结果通报制。对单位党政“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报告以通报的形式向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实行整改销号制。对在审计中,问题较多且较严重,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建议县委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推进审计否决制。在党政领导的选拔任用中,因审计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在经济上不清白的予以否决,不上县委常委会。
2005年,这个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制”收到了明显效果,仅1—10月份共审计45个科局级单位涉及45名党政“一把手”。审出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2例,对1名有问题的党政“一把手”取消了提拔重用资格,改任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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