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17日电近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广大市民发出《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信中倡议市民百姓要以主人翁姿态,自觉加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为塑造我市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营造良好城市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尽上自己的力量。
市执法局倡议广大市民做到:不要占用道路从事餐饮、售货或其他经营活动;沿街经营门店不要将物品放置在室外经营,一律进店经营;不要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扯乱挂物品或擅自设置广告牌匾,更不能乱贴乱画“野广告”、“牛皮癣广告”;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及时清理门前堆放的杂物,打扫好门前卫生,清除沿街墙壁、店铺门帘、广告站牌及树木、线杆上的“野广告”;自觉拆除沿街遮阳棚、门前违规灯箱广告牌,实行一店一牌;未经允许不要沿街悬挂布帘广告及标语;停放车辆要在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有序整齐停放,不能占道乱停乱放,沿街单位要安排专人规范门前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沿街开放式建筑工地要设立围墙,封闭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装载渣土、废料的货运车辆进入城区要自觉封盖严密,不要造成泄撒;从事休闲娱乐、生产经营、建筑作业等活动,要自觉控制声响,不要产生噪音污染;沿街露天烧烤、餐饮摊点,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未经规划许可,不能从事违法建设活动,不能乱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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