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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化日报 2025-08-19 字体:

  东北网绥化8月19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      8月18日上午,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一次分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林区委书记单伟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杜振齐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政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副市长王行亮,副市长候选人刘文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洪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涛,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金光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绥化市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细则》;审议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永久和邓吉喆辞职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免去:苏洋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杨铁成绥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郑晓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苏生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刘文杰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忠慧为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任命:高阳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雪迪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立朋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绥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9号
 

        2025年8月18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接受邓吉喆辞去绥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二、决定任命刘文杰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忠慧为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决定免去苏洋的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接受吴永久辞去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三、免去杨铁成的绥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任命高阳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刘宁、郑晓峰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王雪迪、王立朋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刘苏生的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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