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4月17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 4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林区委书记单伟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民、党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杜振齐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刘鹏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国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洪亮,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铁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沂河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黑土地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这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还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 2025年4月16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决定任命:
韩威为绥化市审计局局长;马紭滔为绥化市水务局局长;徐志涛为绥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决定免去:
敖丙千的绥化市审计局局长职务;于志龙的绥化市水务局局长职务;马紭滔的绥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任命:
焦洪涛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辉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王姝涵、刘仕禹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彦坤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王国军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焦洪涛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陈颖谦、冯艳文、刘欣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王志翔为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元为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马元的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鞠金宇、刘婷的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