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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绥化市动员会召开

来源:绥化日报 2024-10-14 字体:

王群王杕讲话  张宝伟作进驻动员  陈立军主持
 

  东北网绥化10月14日讯 ( 全媒体记者 王建夫 徐文革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绥化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2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绥化市召开,省督察组组长王群、副组长王杕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张宝伟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立军主持会议。

  王群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深刻阐述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系统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丰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2023年9月6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期间强调,要牢牢把握黑龙江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中积极履职尽责,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4月,许勤书记在全省绿色龙江建设大会上强调,要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大政治责任,着力建设绿色龙江,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关于督察工作,许勤书记明确批示要“制定年度省级督察方案,开展省级督察整治,并落实部门和地方责任”;梁惠玲省长部署提出“研究制定我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划,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

  绥化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全面推进美丽龙江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龙江做出积极贡献。

  王群强调,此次督察将重点关注绥化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区县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既关注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整体性问题,以及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黑土地保护等共性问题,又注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绥化市突出问题。

  张宝伟表示,这次省督察组到绥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绥化工作的关心重视,是对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对我市推进绿色龙江建设、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次“会诊把脉”,也是对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能力作风的一次“集中拉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做好组织保障、自查自纠、支持配合、宣传引导、追责问责等方面工作,全力支持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敢于动真碰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全面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举一反三,推动绿色发展,形成整改闭环,强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打造绿水青山的良好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助力绥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为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幸福龙江做出绥化贡献。

  会上,王杕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绥化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督察进驻期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55—6602510,专门邮政信箱:黑龙江省绥化市A013号邮政信箱,邮编:152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绥化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市(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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