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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户政支队“1+4”便民举措让服务更有温度

来源:绥化日报 2024-08-27 字体:

  东北网绥化8月27日讯 ( 绥警 )     “这项政策真不错,我还以为要回东北一趟呢。”近日,绥化户籍现居住在深圳的王先生在电话中对北林分局新华派出所的优质服务连声称赞。原来,王先生最近因为工作原因急需更改文化程度,在联系户籍地新华派出所后,新华派出所户籍民警告知王先生可以采用不见面邮寄的方式,把毕业证书和户口本通过微信拍照发送给新华派出所民警,新华派出所民警收到照片认真核对后为其办理该业务,并把新户口本邮寄回远在深圳的王某泽。

  优化政务服务年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户政支队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打造“六最”政务服务的重要部署,在全市施行一个制度和四项服务举措,全面提升我市户籍窗口政务服务水平,扎实为群众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共为1665名群众提供了“免交证、办成事”服务、为405名群众提供“不见面邮寄办”服务、为1596名群众提供“预约办”服务、为3129名群众提供“就近办”服务。

  在落实居住证互认制度方面,市公安贯彻落实省厅居住证互认制度,不断放宽放开限制,在我省已经办理居住证的群众,到我市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的,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后,提供在我市就业、居住、就学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居住证签注和变更住址,无需满足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无需更换居住证(大庆市除外)。

  在推动便民服务举措方面,市公安推出四项服务举措:“免交证、办成事”服务,本着“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在群众申请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业务时,户籍民警通过人口信息系统和部级户口迁移查询系统能查询到该人信息且比对一致,群众既可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证明材料。“不见面”邮寄服务,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住证、出生日期变更、民族变更、补录户口、虚假重复户口注销等业务外,其他可在户籍窗口当场办结的户籍业务,群众可自愿选择“不见面”邮寄办理服务;“预约办”服务,群众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到派出所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等业务时,群众可通过预约的方式,户籍民警及时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就近办”服务,群众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不含首次办证和全国异地身份证)时,可以就近到任意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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