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审议3项议程(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东北网绥化6月26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 6月25日上午,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3项议程(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政、郭建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候选人杜振齐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鹏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国彬,副市长吴永久,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铁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郭晓茹等任免职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这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这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审议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建彬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焦洪涛等任免职的说明。会议还听取审议了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及书面发言,审议通过了监票人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职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免去:付侃市体育局局长职务,徐志斌市信访局局长职务,付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宋加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朱鹏达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米晓东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薛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冯艳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郑海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吕晓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郭晓茹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宝贵为市信访局局长,宋加平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朱鹏达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赵忠良为市体育局局长,王国栋为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焦洪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昕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卢轶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朱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刘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