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 姜辉

海伦籍驾驶员佟某曾因酒驾被处罚,但不知引以为戒,时隔两年后的5月因再次酒后驾驶被绥化交警支队海伦大队查获。
5月1日上午,海伦交警大队按照“三圈一点”的勤务部署,在绥北高速海伦收费站出口设立检查站,9时50分,执勤民警在对一台斯巴鲁小型客车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驾驶员传唤至交警部门进一步审查。经查,佟某,男,37岁,海伦市人,2022年曾因酒后驾驶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这次酒驾是昨晚在家中喝酒至半夜,上午宿酒未醒驾车被查获。
对于此次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海伦交警部门依法对佟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