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于4月20日印发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处处长顾文涛介绍, 《实施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点任务全部纳入,对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10余部现行规范标准,分类明确更新标准、范围条件、设备种类。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供水、供热、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安防设施设备改造2项任务,并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中突出了清冰除雪设备的更新内容,确定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加装,供水、污水、供热、供气、环卫、建筑施工、城市安防设施设备更新,市政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建筑节能改造等11项重点任务,促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了完善财税政策、提供金融支持、健全费价机制、提升实施标准、加强要素保障等5方面的配套政策,着力对存在安全隐患、技术落后、不满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加快实施大规模更新改造。目前,全省住建领域已全面启动实施设备更新工作。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设备更新的宣传引导,精准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将相关政策标准宣传直达行业企业和用户。
二是组织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建立计划清单台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行业企业对接,有序推进设施设备更新。三是持续跟踪评估,加强工作推进调度,做好信息统计,确保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吴利红;视频:全思明;编辑:夏烨;审核:孙溶;统筹:杨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