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东市公安局涝洲镇第一派出所民警将一名流浪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1月30日13时许,涝洲镇第一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发现一人员倒在涝洲镇客运站前,该人言语表达不清,为防止其冻伤,民警将其拉回派出所。后经民警走访询问辖区各村屯群众,得知该人名叫范某某,62岁,家住涝洲镇三星村郝家屯,人户分离人口,多年在外地流浪,无固定住所,本人户口已被注销。
民警了解情况后,联系其所属村委会工作人员将其接回妥善安置,并为其补录户口,同时协调镇村民政工作人员办理了范某某贫困救助。
( 付成漠 特约记者 郑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