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2月20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廉红 ) 12月18日下午,市委政法委机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1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陈文清同志在“枫桥经验”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专题研讨。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分别发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军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断创新发展,已经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全市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以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为民情怀,不断整合力量、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预防在前”要求,建立常态化开展“四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宣传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政法干警“下社区、进乡村、走网格”,全领域动态排查矛盾纠纷,全覆盖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要全面落实“调解优先”要求,坚持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建强人民调解组织、优化行政调解机制、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协调联动,凝聚化解合力,确保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受案先调。要全面落实“运用法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定履责清单,细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访法治化“五化、四到位”工作要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要全面落实“就地解决”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基层站所”人员力量,发挥群团组织独特优势,积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集成力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大力弘扬基层首创精神,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绥化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实践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