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22日讯 ( 崔淑芬 ) 近日,明水县育林乡兴富村二队的刘某来到乡司法所,要求处理自家黄豆受药害赔偿难的纠纷。在乡司法所、派出所、通达法庭共同调解下圆满化解纠纷。
今年春天,刘某地邻马某在给自家玉米地喷洒除草剂时,因当时风太大,没挡好,致使除草剂飘洒到刘某家的黄豆地,经双方自行测算,刘某受害黄豆面积约10亩。双方约定到秋收季节评估损失,然后进行赔偿。
秋收后,刘某向马某讨要赔偿款时,马某死活都不承认刘某家黄豆药害是自己所为,拒绝赔偿。由于当时刘某未保留黄豆受药害的相关佐证,给案件的调查带来很大的难度。
育林乡司法所受理此纠纷后,考虑到事情的复杂性,立即同育林乡派出所、通达法庭取得联系,共同调解此案。
联调组成员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对当事人说法、讲理、叙情,让双方逐步消除抵触情绪,自觉配合调解人员合理处理药害问题。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讲解地邻的重要性,面对咄咄逼人的一方当事人,联调组通过事实验证、情理交融、案例分析等调解方法,摆事实讲道理,讲得马某面红耳赤,最后承认了刘某黄豆地的药害是自己造成的并同意赔偿。经联调组聘请专家估算,刘某黄豆损失约2000元,马某同意如数赔偿,双方签署赔偿协议并当场兑现赔偿。至此,这场因地邻药害的赔偿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