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5项议程(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东北网绥化6月28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 6月27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程(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政、郭建民、刘鹏,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民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霞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杜建彬,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铁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慈善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绥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及《条例(草案)》下步立法安排情况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励军等辞职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陈宇辉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丁然等任免职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徐洪艳等任免职的说明和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书面),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监票人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职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免去:孙沿国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付仕仲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免去:刘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学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吴井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丁然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福为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任命:徐洪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侯俊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根据选举和表决结果,陈宇辉当选为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法律规定,陈宇辉的省人大代表资格需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确认后生效。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进行了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3年6月27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接受赵励军、来永见、孙沿国辞去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丁然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马福为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沿国绥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付仕仲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
任命:
徐洪艳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侯俊升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喜江、张学明、吴井艳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