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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反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组来到我市

来源:绥化日报 2023-05-04 字体:

  东北网绥化5月1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刘华鹏 ) 4月28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贾玉梅带队的省人大调研组来到我市,深入了解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霞,副市长王行亮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听取了我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与市妇联等相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代表、社会基层工作人员重点对征求《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的意见及建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反家庭暴力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此地方立法是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论述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的举措,是对平安龙江建设、法治龙江建设的促进,立法能够更好制止一些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为人民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落实到位。要从源头上立法,从小事抓起,要协同联动,综合治理,协调配合,构建起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的联动机制,形成运转高效格局,推动工作落实。

  调研组强调,要有效预防。创新宣传模式和手段,要运用好互联网、新媒体、案例宣传到位,多渠道获取家庭暴力线索和信息。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法律培训提升法律素养。要整合搭建投诉受理平台和通道,建立预警机制,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节、早干预。要加强保护。对家暴中的受害者要用好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三大利器,用好庇护救助、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及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要采取教育、惩处综合运用措施,对特别典型的施暴者加大力度进行打击,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地方立法要体现精准对标对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地方立法管用且接地气。地方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地方特色,真正解决百姓实际问题,推动龙江反家庭暴力工作登上新的台阶。

  在我市期间,调研组一行还到庆安县进行了实地考察。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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