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从2023年4月19日开始,对绥化市开展为期80天的常规巡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第四巡视组主要受理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黑龙江省第二技师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反映其他问题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接访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499号人民来访接待中心101室、102室,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5月1日之后,下午时间调整为2点至5点30分)。
信访联系电话:0455-6882714,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不分节假日(5月1日之后,下午时间调整为2点至5点30分)。
寄信地址:绥化市A007号邮政信箱 省委第四巡视组收,邮政编码152000。
受理日期:2023年4月19日—7月2日。
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