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1.14亿户,约占总量三分之二
据新华社电 ( 记者 赵文君 )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1月,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其中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1.14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三分之二、带动近3亿人就业。
个体工商户数量多、活力足,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韧性所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去年11月施行,完善了促进发展及保护权益的制度措施,从登记注册、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条例实施首月,全国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04.03万户,环比增长14.9%,有效激发了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活力。
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走访个体工商户305.94万户,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5.54万件,在全社会营造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氛围。
近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条例,为个体经济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统筹协调制定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在清理涉企违规收费方面,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