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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来源:绥化日报 2022-10-21 字体:

听取审议7项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东北网绥化10月21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 10月20日上午,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7项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副主任李红霞、李德政、郭建民,秘书长姚民出席会议。副主任刘鹏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励军,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铁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两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绥化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赵月华任职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王鹤等任免职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程前等任免职的说明和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职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免去:石云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国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姜再民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张晓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于占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赵月华为市统计局局长。任命:王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付振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程前、王路婷、张冠楠、常大财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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