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加强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侧记
夏迎春 全媒体记者 廉红
8月18日,我市某投标企业反馈,政府采购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用到现场投标,不用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数据U盘、CA等,降低了供应商投标成本和时间成本。
市财政局长单国峰介绍,该局研究制定了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共10个方面57项措施。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市财政局高标定位、聚力推进、不断创新,全力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流程“一网通办”
新版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了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办公。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已全面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和电子卖场及服务工程超市,实现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市本级在新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共执行采购项目1076个,采购金额19331万元。
除涉密项目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上执行,实行网上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全程电子评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文件解密,确认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及备案,均能在网上实现。
同时,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6月20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专题部署推进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文件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阶段性(至2022年底)调整提高至20%、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调整提高至40%以上,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全市稳企稳岗稳就业工作深入推进。
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全面推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参与市政府采购活动,在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前提下,可自愿采取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免收投标保证金。参与我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再交纳投标保证金,降低了供应商投标成本,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免收政府采购文件费用。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等情况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得高于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取消供应商报名环节。压缩政府采购周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将确定中标供应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缩减了4个工作日。压缩质疑投诉处理时限,完善争议处理机制。将质疑处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缩减了2个工作日。将投诉书审查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缩减了2个工作日,投诉处理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缩减了10个工作日。
全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对电子平台管理和政府采购流程、合同管理、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质疑投诉机制及完善监管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致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对采购人需求中限制供应商所有制形式、对内外资企业区别对待、设置规模、成立年限门槛等情形进行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要求采购人改正。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同时印发了《关于从严监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通知》和《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流程》,为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意向公开。印发了《有关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年初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及时将全年的采购计划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述、采购预算金额、预计实施时间等信息,方便企业尽早了解年度政府采购需求情况,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和企业参与投标的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