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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绥化日报 2022-05-12 字体:

  本报讯  端午将至,为深入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绥化市龙水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经理滕玉金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滕玉金使用绥化市龙水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13次,涉及金额3520元。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滕玉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二、海伦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原局长姜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9年以来,姜涛利用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之机收受5名诊所经营者礼金2000元、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姜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永波无偿使用私营企业主车辆等问题。2021年9月,孙永波向私营企业负责人张某借用高档轿车1辆,供自己使用至2022年3月,并由张某承担加油费用3100元。这期间,接受张某在其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10余次。2022年3月,孙永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四、青冈县电业局建设乡供电所副所长陈明刚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7月,陈明刚借用青冈县建设乡某私营企业场地为其子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取66人礼金1.46万元。2022年2月,陈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上述问题违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有的私车公养损公肥私,有的违规收礼我行我素,有的违规借用车辆接受宴请肆意妄为,有的违规操办,说明面对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依然有少数干部不收敛、不收手。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纠风治乱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案为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廉洁自律表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要紧盯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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