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郭建民为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忠伟为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国宁为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王晶为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决定任命孙沿国为绥化市公安局局长、李月峰为绥化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杨德臣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王刚为绥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江为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安世为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明岩为绥化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宝峰为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付中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付仕仲为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兰永波为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朱鹏达为绥化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任立辉为绥化市金融服务局局长、米晓东为绥化市司法局局长、苏洋为绥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杨春辉为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顺文为绥化市水务局局长、杨辉振为绥化市统计局局长、宋加平为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迟峰为绥化市经济合作局局长、罗文明为绥化市商务局局长、单国峰为绥化市财政局局长、赵士涛为绥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敖丙千为绥化市审计局局长、徐涛为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隋玉国为绥化市体育局局长、隋旭鹏为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董双清为绥化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蒲莉为绥化市民政局局长、霍凤国为绥化市教育局局长。
三、任命崔宏宇为绥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四、任命于成林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许雷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吴孟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卢轶楠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妍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朱丽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杨照娜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丛开敏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赵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批准任命卢德斌为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东润为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宏伟为海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贵星为兰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元为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莫祥麒为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大勇为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焱为明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景江为青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贤辉为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命王连华为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马元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相巍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