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萍家属将“秉公执法、神速执行”的锦旗送到安达市法院执行局,深切表达了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2016年5月4日,被执行人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在申请人李某萍处借款12万元,由孙某为其担保,约定了还款时间,并出具欠据一张。该款到期后,李某并未如期履行返还义务。2018年1月2日,李某萍将李某、孙某诉至安达法院,经安达法院判决,李某10日内返还李某萍借款12万元,孙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与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9月,李某萍向安达法院申请执行。
安达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常利收到案件后,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对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安达法院执行局一方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中的总对总、点对点查询系统查询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微信红包、支付宝及车辆、房屋等财产情况,另一方面对二被执行人果断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同时由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孙某、李某进行思想教育。
2022年1月底,二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威慑和思想的压力,在执行局的组织协调下,依法与申请人进行和解,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孙某主动向安达法院缴纳了执行款。至此,仅仅用时6天,该案圆满执结。 ( 陈岩 李志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