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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倾力为群众办理民事支持起诉

来源:绥化日报 2022-01-31 字体:

  东北网绥化1月31日讯 (翁晓童  全媒体记者  许宏伟 ) 近年来,绥化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能动司法理念,立足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民事支持起诉,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诠释人民至上。

  2021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宣传活动,面对面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深入工地“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农民工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肇东市检察院依法履职,对黑龙江省某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事,支持被拖欠薪资的8名农民工起诉,当地法院予以立案并促成诉前调解,目前,已帮8名农民工追回了近20万工资欠款。

  望奎县检察院办理一起侵权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望奎县居民付玉琴(化名)在乘坐王冬梅(化名)家的大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住院14天支出各项费用近1.8万元,道路交通部门认定付玉琴无责任。住院期间,车主王冬梅到医院将付玉琴的身份证及住院治疗医药票据及相关证据以为付玉琴理赔的名义全部拿走。经过多次讨要无果,付玉琴到法院起诉,但因身份证原件及医疗票据都被王冬梅拿走,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予受案。没有办法的付玉琴来到检察机关维权,信访部门告知其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民行部门受理此案后,同付玉琴到保险公司调取了他人冒领付玉琴保险费的证据及付玉琴受伤的证据,又深入到付玉琴居住的村委会调取付玉琴困难群众的材料。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代为付玉琴起草诉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此案,付玉琴与王冬梅当庭达成和解协议。

  明水县检察院在支持杜某起诉陈某赔偿金纠纷案调解结案后,承办检察官事后跟踪问效了解到,杜某已收到赔偿款,但在处理丈夫去世的后续事宜中,因没有独立户口,低保款无法打入自己账户。杜某想与两个孩子分开单立户口,但又因没有住所而不符合分户条件。对于杜某反映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查找《户籍管理条例》《绥化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要件和时限》等分户政策、办理程序规定,协调其所在村委会将村民多年闲置房屋租赁给杜某使用,作为其经常居住地。协助杜某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户政管理部门同意将杜某及两个孩子分户管理,从而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生活困难。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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