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按照《绥化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在法学、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政审计、语言语法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者实务工作者,有志于服务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含在职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
(三)受聘担任人大或政府智库人员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未出现过失,未给国家财产和人大、政府形象造成损害;
(四)熟悉人大、政府工作规则,对人大和政府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管理类问题具有一定的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保密工作意识,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咨询顾问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工作职责
(一)参加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的咨询、论证、听证等活动;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三)参与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
(四)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工作;
(五)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工作;
(六)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专家,经所在单位同意,下载填写《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成员选聘报名表》(扫码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职称、学历、履历、与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者须提交《报名表》(带有本人免冠照片和单位电子印章)及相关资料,一律使用电子文档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科,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二)提出拟聘任人选。报名结束后,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初审,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提出拟聘人选名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入库咨询专家名单。
(三)审定和颁发聘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名单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致函通知聘任人选所在单位。入选专家库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聘期与本届人大任期一致。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455—8387022 16221444422
邮箱:18745784469@163.com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