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的参谋智囊作用,按照《绥化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公开选聘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担任律师的,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立法咨询工作,并有时间保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职责
立法咨询专家主要是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有关专家提出咨询:
(一)人大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调研、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涉及重大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论证工作;
(四)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清理、废止工作;
(五)其他需要咨询的与市人大立法工作相关的事项。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填写《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扫码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立法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2022年3月1日前(邮寄件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科(注: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及照片)。
(二)提出拟聘任人选。报名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从合格人选中评选出拟聘任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三)审定和颁发聘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名单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致函通知聘任人选所在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将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期间向受聘者颁发聘书。
联系 人:邱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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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