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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布

来源:绥化日报 2022-01-21 字体:

  东北网绥化1月21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宋一枫 ) 记者从我市教育局获悉,2021年12月31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绥化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我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了全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上限,在市城区,班型10人以下,每人每课时20元;班型10-35人,每人每课时15元;班型35人以上,每人每课时10元。在开发区、县(市),10人以下班型,每人每课时15元;10-35人班型,每人每课时10元;35人以上班型,每人每课时8元。该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收费标准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市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是综合考虑我市相关培训机构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可承受能力等因素,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而制定的。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执行以上收费标准,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参照执行。

  对涉及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收费公示,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各培训机构应统一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实行预收费管理的,不得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

  各培训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报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市教育局汇总后分别推送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

  《通知》特别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举措,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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