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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双十一”网络购物需谨慎理性

来源:绥化日报 2021-11-10 字体:

  东北网绥化11月10日讯(任红英 全媒体记者 孙曙光)11月11日,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一场购物盛宴即将再启帷幕。在“爆款”“特价”“打折”“优惠”让人目不暇接之时,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双十一”期间由于商品数量不断增加,在监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会出现很多价格欺诈行为、商品质量低、事前调整商品价格,然后在活动期间进行商品降价处理以获取消费者的消费等情况。敬请消费者在各种优惠和促销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参与,理性消费,切勿落入一些不良商家的活动“套路”中,多花冤枉钱。

  理性看待商家打折促销,合理消费。在购物节期间,消费者要理性的看待商家的促销手段,要把生活需求放在首位。不为“爆款”“特价”“打折”“秒杀”等宣传语冲昏头脑,不被网上展示的精美宣传图片所迷惑。特别是“网红”直播带货时销售的各类产品,多是以价格优势让消费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决定购买主播提前选择好的产品。提醒大家要多一份理性,多一份耐心,不要因为便宜而购买一件自已并不需要的商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谨慎选择商家,避免造成损失消费者在消费购物时,首先应当了解购物网站的相关信息,一定要选择专业性强、规模大、信誉高、资质齐全,有完整售后服务的平台及网上店铺进行交易,不要登录陌生网站或不明链接。尽量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内与陌生人进行交易,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能会面临无法维权的困境。其次购物前应当了解自己要买商品的品牌、产地、价格等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有无产品说明,还有售后服务的内容,避免贪图价格便宜而降低警惕,忽略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以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纠纷。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和消费记录。

  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通过平台或“直播带货”购物时,要保留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生成的订单、快递服务等相关内容。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表达合理的诉求,必要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依法进行维权。


编辑: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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