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22日讯(刘泽华 全媒体记者 沈雪) 10月9日,青冈法院祯祥法庭传来了好消息,在法官和调解员以及律师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诉前调解,农民工赖某的妻子当场拿到了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各项赔偿款。
去年10月29日,申请人赖某受雇于被申请人才某去给青冈某乡的粮商冯某、宋某安装钢结构厂房。在安装中,赖某不慎从3米高的厂房掉落摔伤。后被送往青冈县医院和青冈县中医医院进行救治及康复治疗,前后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赖某出院后,就损害赔偿事项与被申请人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了解到,被申请人冯某和宋某为收粮点实际经营人,赖某是被才某找来从事安装钢结构厂房工作的。故申请人赖某委托律师将才某及两位粮商列为被告,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担赔偿义务。共同赔偿原告赖某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费用人民币6万元整,其他各项费用待司法鉴定完毕后再行追加。
青冈法院主审法官李国臣认真查阅证据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并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他认为,此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判决比调解更省事,但这样不仅不利于申请人及时拿到赔偿款,而且会因赔偿纠纷导致矛盾加剧,不利于案结事了。李国臣没有轻易下判决,而是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给人民调解员申全进行诉前调解。
驻祯祥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申全接收案件后,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意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视频调解,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调解员和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就赔偿款问题达成一致。随后,才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