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3月19日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通过)
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共绥化市委关于制定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规划纲要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大举措以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绥化振兴发展实际,集中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引领我市未来实现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决策和省委、市委重大部署,在市委的坚强有力领导下,牢牢锛住“都城地”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化新胜利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