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要闻 省内要闻 本地要闻 精彩点击 专题新闻 通知公告 猛犸象诗刊 日报数字报 晚报数字报 绥化晚报新媒体
经济新闻 综合新闻 视频新闻 市场监管 黑土副刊 日报头条号 小记者风采 日报公众号 晚报公众号 绥化直播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绥化新闻网  >  专题稿件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公告

来源:绥化新闻网 2021-01-04 字体: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当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l.gsxt.gov.cn)及时申报2020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受到信用约束,严重影响企业经营。请各市场主体及时年报、守法经营。

  特此通知。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编辑:刘申

绥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