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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绥化日报 2020-12-24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专责,深入整治、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对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市原房产管理处产籍管理科科长王晶不作为问题。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王晶因一直未对赵某两处房屋产权人信息进行电子归档,导致给查询人出具了错误的查档证明。2020年5月,王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兰西县残联原理事长董胜乱作为问题。2014年至2017年,董胜违反有关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1014人办理了残疾人证书。2020年12月,董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庆安县第四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刘亚新乱拍板、乱决策问题。2013年至2018年,刘亚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擅自决定将校园整体维修工程拆分为四部分,分别签订维修工程合同书,使每份合同造价均低于招投标工程造价标准,以此规避招标。2020年6月,刘亚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望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负责人吕松涛工作失职问题。2019年3月,望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对胡某等三人执行拘留时,三人编造虚假理由申请请假出所,吕松涛没有认真核实即为其办理了请假出所手续,请假期满后,也没有按规定重新执行拘留。2020年7月,吕松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工作失责、不负责任,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吸取教训,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高压态势。


编辑: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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