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4月28日讯(记者宋一枫) 4月25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的宪法相关内容和新实施的国家监察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川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确立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和制定国家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担当,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用思想和行动保障宪法和监察法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监委作为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监察法,既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也为监察法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全面联系,系统学习,结合实际,深学悟透,真正做到理解核心要义,抓住关键重点,把握内在联系,实现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用相长、知行合一。要加强宣传,全面覆盖,通过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宣传监察法的热潮,营造全党全社会学习监察法、遵守监察法的浓厚氛围,为监察法实施奠定广泛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促进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结合。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在推进党领导反腐败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上体现政治自觉,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要在履职全面化、规范化、实效化上体现政治担当,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准确认定监察对象,明确管辖原则,规范运用调查措施,勇于担当尽责,确保“两个责任”明显凝聚,确保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确保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明显提升,确保政治生态明显好转。要在推进队伍政治化、专业化、纯洁化上体现政治定力,把政治忠诚贯穿于监察工作全过程,把专业能力体现到监察工作全过程,把廉洁底线筑牢在监察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