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4月26日讯(王春霞)近日,安达法院审结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马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7年8月20日至26日,马某多次从一男子(在逃)处非法收购原油,其驾车将原油运至安达市先源乡某村外一树林带内存放。2017年8月27日21时,马某与范某(另案处理)、李某(在逃)商量欲将收购的原油卖给他人,在将全部原油装入货车过程中,被公安人员发现,弃车逃走。经安达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现场收缴原油(不含水)共13.28吨,价值31766元。案发后,收缴的原油被返还被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