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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证处推出10项便民措施

来源:绥化日报 2018-04-26 字体:

  东北网绥化4月26日讯(记者 廉红)在近期开展的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绥化市公证处制定并出台10项便民服务措施,为企事业单位和百姓提供优质服务。

  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利用图板和显示屏公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办理公证业务的程序和流程》、《公证服务承诺》,公开执业公证员的姓名、照片、工作联系电话以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实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到公证处上门咨询、电话询问、办证和反映问题的,找到的第一个公证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当帮助当事人完成咨询、申办公证等有关事宜。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承办公证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要求和所需文书材料,避免因告知不全而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的情况。

  实行限时办结制。要按规定时限出具公证书,申办公证材料齐全,事实清楚,无需外出调查,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尽量在受理当日出具公证书。

  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证效率。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设立优先服务窗口;为行动有困难、不方便到公证处申办公证的当事人,公证员亲自上门为其办理公证事务;

  对特殊人群申请公证事项,视经济困难情况减半或免收公证费。一是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二是办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请求的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公证事项;三是办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公证事项;四是办理特困大学生出国留学、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公证事项。

  深入开展公证下乡服务活动,依托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公证预约服务信息联络点,实现全省乡镇公证法律服务全覆盖。

  对当事人申请继承小额遗产公证事项,实行简易程序办理。

  实行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建立公证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网络办公模式,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业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公证事项。

  实行双休日值班工作制度,在法定假日为当事人办理公证。


编辑: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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