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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第七批交办事项
http://suihua.dbw.cn   2016-07-31 22:26:53

  东北网绥化7月31日讯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肇东市肇东镇先进村(现万有村)大兴屯东侧草原被破坏、望奎县通江镇通江村在黄崖子山取黄土破坏环境、兰西县东区窑地居民区垃圾场异味扰民、兰西县东窑附近五千锭亚麻纺织厂生产废水污染环境问题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肇东市、望奎县、兰西县对交办事项进行查办。

  对于交办的肇东镇先进村(现万有村)大兴屯东侧草原被破坏事项,经调查核实,肇东镇居民张锋伟在肇东镇畜牧综合服务中心、肇东镇万有村先后承包了三块草原。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实行草原禁牧制度,切实加强草原保护管理,并密切与公安、司法、国土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不法行为。针对大兴屯部分养殖村民到张锋伟承包的草原内放牧牲畜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且不同程度存在农户向张锋伟承包的草原“拱地头”,以及春秋两季农民整地、焚烧秸杆,威胁草原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张锋伟在承包草原西侧用传统方式挖土围栏,后被肇东市草原监理站、肇东镇畜牧站建议停止建设,建议后改为用铁丝网围栏。草原管理部门责令草原承包户张锋伟把土围栏改为铁丝网围栏,并将土围栏填平,种植优质牧草,用更加先进科学的方法保护和经营草原,更好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对于交办的通江镇通江村在黄崖子山取黄土破坏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地块属于通江镇通江村集体荒坡,因周围都是保护性耕地,由通江村专人负责看护,村民只能在黄土崖下取土,加之雨水冲刷,形成天然滑坡。荒坡上栽植的是岗脊树,由于连年病虫害没有成活树木。望奎县委、县政府责成通江镇、村两级组织对地块限期恢复原状。由于该地块上没有成林树是荒坡,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对于交办的东区窑地居民区垃圾场异味扰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垃圾堆放场位于兰西镇城东窑地东侧,1997年投入使用,利用南侧兰郊制砖厂的废弃大坑露天堆放城镇产生的生活垃圾,该垃圾堆放场没有污染防治措施,存在一定的污染地下水、恶臭气味散发等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这个县已解决距离垃圾场最近的17户居民的自来水问题,并对垃圾场进行了部分埋土覆盖,并由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巡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新的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将加快推进新垃圾场的建设进度,尽早尽快开工建设。这个县还着手解决周边其他居民的自来水问题,并对现有垃圾堆放场进行封场绿化处理,彻底解决垃圾产生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

  对于交办的兰西县东窑附近五千锭亚麻纺织厂生产废水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上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公司现已更名为兰西天纤坊亚麻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亚麻干、湿纺。该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水处理站于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100吨,实际日处理为800吨,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大沟,流经东大沟10公里进入呼兰河。该公司废水处理站已按照环保要求安装COD在线监测系统对处理后的废水时时进行监测并与绥化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每2小时上传一次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水已经实现达标排放。环保、工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废水进行取样化验,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又讯(记者 刘华鹏)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取缔明水县育林乡与东方林场太阳升九队王盛丰造纸企业、兰西县兰西镇城东街东侧垃圾污染环境和黑兰亚纺公司生产废水直排污染环境、海伦市伦河镇沿伦村海伦至明水大桥河东侧700余株树木被滥砍滥伐、肇东市明久乡帮农肥业化肥厂不经环保审批进行生产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后,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明水县、兰西县、海伦市、肇东市对交办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交办的取缔明水县育林乡与东方林场太阳升九队王盛丰造纸企业事项,经调查核实举报事实不符。3月22日,明水县曾接到明水县育林乡与东方林场太阳升九队王盛丰开设小造纸的举报。当天县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执法组,对其检查并拆除主设备关键部件,依法予以取缔。收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信访事项交办函后,明水县高度重视此事,再次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积极开展查办工作,在7月27日突击检查中并没有发现该小造纸厂有生产行为,生产用锅炉无温度,生产车间无工人,封条完好无损坏,库房中无成品,排水沟无生产污水排放迹象。明水县将对该违法企业定期监督管理,如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交办的兰西县兰西镇城东街东侧垃圾污染环境和黑兰亚纺公司生产废水直排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垃圾堆放场位于兰西镇城东窑地东侧,1997年投入使用,南侧是兰郊制砖厂、东侧隔道路是兰西县原制酒厂、北侧约500米是李华屯、西侧200余米是窑地居民区。垃圾堆放场是利用兰郊制砖厂的废弃大坑露天堆放城镇产生的生活垃圾,日倾倒生活垃圾量160至180吨。该垃圾堆放场没有污染防治措施,存在一定的污染地下水、恶臭气味散发等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这个县已解决距离垃圾场最近的17户居民的自来水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责成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各尽其责,明确分工处理好垃圾场环境污染问题。县政府常务会已研究新的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将加快推进新垃圾场的建设进度,尽早尽快开工建设。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由住建局负责对没有安装自来水居民安装自来水,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垃圾场进行埋土覆盖、绿化,由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黑兰亚纺公司生产废水直排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黑兰麻纺公司现更名为兰西天纤坊亚麻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亚麻纱、亚麻布,主要生产工艺为亚麻干、湿纺。该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水处理站于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废水处理工艺为气浮加药,接触氧化。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大沟,流经东大沟10公里进入呼兰河。该公司废水处理站已按照环保要求安装COD在线监测系统,对处理后的废水时时进行监测,并与绥化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每2小时上传一次监测数据。从监测数据看,该公司废水已经实现达标排放。近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此外,经过多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水没有偷排。县环保、工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废水进行取样化验,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对于交办的海伦市伦河镇沿伦村海伦至明水大桥河东侧700余株树木被滥砍滥伐事项,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不属实。海伦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题调查组实地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地块位于海明大桥附近路北,属于通肯河行洪区范围,该地块于2007年1月6日经伦河镇政府发包给侯广有经营。据当地村民反映,该地块属河道行洪区,地势低洼,常年积水,受水害、水灾、风灾影响,杨树成活率极差,造成树木成活后大面积死亡,知情人一致反映没有发现滥砍滥伐行为。经了解,这几名举报人系问题地块前期承包者,因资金紧张没有取得该期承包权,内心不平衡,看到该地块林木大量死亡后又改为水田,便以滥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的名义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进行了举报。调查组对几名举报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形成了询问笔录作为书面佐证材料。由于该地块属河道行洪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予以全部清除。海伦市委、市政府责成伦河镇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防洪实际需要,分期分批对林木及防洪障碍物进行彻底清理。下步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行政行为监管,在海伦全市范围内经常性开展执法行为、行政行为督查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真正打造法治政府。

  对于交办的肇东市明久乡帮农肥业化肥厂不经环保审批进行生产污染周边环境事项,经7月27日肇东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踏查,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中。4月25日,肇东市环保局接到举报人投诉,在当日下午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调查中发现该企业无法提供环评手续,按照执法程序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因生产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肇东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了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补办环评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决定。为防止该企业在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肇东市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现场检查,增加检查频次,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作者: 刘华鹏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孙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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