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6月27日讯 身为辅警不辅助警察严格执法,反而以收粮作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近日,海伦法院对任某诈骗一案公开宣判,判处任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任某今年26岁,原是海伦某单位一辅警。他因为欠下不少外债,为了还清外债,便以收粮、修路、干工程为名,从刘某和杜某、李某处骗得30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任某与谢某系亲属关系。任某欠很多外债,想从谢某处骗取钱财。2014年11月,任某谎称自己收粮很挣钱,问谢某是否同意收粮。谢某答应给任某拿钱收粮,然后给任某好处费。于是,谢某从岳父刘某处拿65万、通过邹某从李某处拿65万元、从杜某处拿65万元,共计195万元,全部交给任某。可是,任某没有收粮。为骗被害人更多钱款,2015年2月,任某从别人手借款60万元,跟谢某谎称收粮赢利了,除了归还每人本金65万元外,每人又分得19.5万元,共计253.5万元。这使刘某等3人更加信任任某,每人给任某1万元作为酬金。2015年3月1日,任某对谢某谎称自己还要收粮可分红,骗得谢某从刘某处拿52万元,通过邹某从李某处拿50万元、从杜某处拿50万元,共计汇给任某152万元。后来,任某又谎称自己在海北粮库有3万平方米工程,骗得谢某于2015年3月18日从刘某处拿100万元、从杜某处拿100万元,共计200万元交给任某。期间,任某又谎称工地要买盒子板、给工人开支、为工地车加油等,多次通过谢某从刘某处骗得5.7万元,案发前归还谢某5万元。任某将骗得的赃款用于偿还王某债务225万元,替女友杨某偿还银行贷款50万元,其余赃款被任某挥霍。后被害人告发,才将任某抓获。
由于长时间任某没有用借款实施收粮、干工程等事宜,刘某、杜某、李某对此产生怀疑,向任某要钱时,任某谎称钱款被其用于工程施工,并以钱被别人拐走为由拖到案发。任某共计骗取刘某、李某、杜某277.2万元。
另据法院查明,任某偿还王某欠款后,王某将任某用以抵押的三块手表、一枚钻戒及29万元现金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18日将上述物品及现金返还给刘某、李某、杜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身为辅警为谋取非法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任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赃款部分被追缴,依法对被告人任某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