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会永恒,会变形,会丑陋,会消沉,会离散,这是人的本性。但是与书相恋就不一样,那种痴迷与挚爱却可以亘古不变。
说起来我与书还算“早恋”,还没上学时收到最喜欢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套《365夜》和一本精美的《青蛙王子》,《365夜》让我看得飞了边,倒背入流,爸妈总是笑我傻乎乎,看了又看。《青蛙王子》和现在的读物比起来还很粗糙,可在当时别的小朋友只能读小人书的年代显得那般华丽,硬质的外壳,彩色的插图,唯美的故事,至今难以忘怀。
那个夏天,爸爸妈妈大扫除,从一堆废物里拽出一本己经泛黄的书扔给了我,从午后至午夜,我安安静静地趴在炕头一动不动,一口气读完,那本书叫《高玉宝》,那年我八岁。从此我知道读小说可以让人如此酣畅淋漓。
学生时代,我与书进入“热恋”阶段,科任课上经常偷着读课外书,同桌是为我站岗放哨,老师一来赶紧敲桌子,师范学校集体宿舍早早地就会打熄灯铃,让人无奈,只能拿着小手电在被窝里看张恨水的《啼笑姻缘》。寒暑假时我就跑到姑姑家去淘书,两个表哥收藏甚丰,武打、言情……我爬到床底下往书包里使劲地装,他们一边喂我好吃的,一边笑着我贪心。后来妈妈调到一所职业高中当领导,学校里有间不大不小的一图书馆,我可以走后门一次借上十来本,当年看的《玉观音》《朗园》后来都被拍成电视剧。就连婚后怀孕时,还读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鲁滨逊漂流记》金庸的《神雕侠侣》全集,那天老公幡然醒悟,小儿为何这样淘气,原来是你胎教的结果。
喜欢上读书的人就是把生活中寂寞的时光转换成巨大的享受时刻。而我与书的这场恋爱专一而又执著。记得一次称赞女同事新买的包漂亮,又自言自语地嘟囔道:“就是太小,不能放书啊!“同事嗔怪道:“什么书啊,本啊,打麻将多不吉利。”让我啼笑皆非。在网络传媒异常迅捷的今天,而我依旧对纸质读物情有独衷,工作的间隙,午睡,开会时,哪怕坐公交车时,有书相伴就不再感到寂寥,时间和空间可以改变许多,唯独没有改变我对书的痴情。只是涉猎得更为广泛,除以前喜爱的小说散文类,我又迷恋上心理学哲学等专著,人到中年以后,这样的书籍可以使我更了解自己,产生顿悟,使自己的人生更完善。
有时我还和书谈起了“忘年恋。”我还会定期读一些儿童读物,因为我有一个专攻儿童文学的好友,她总会向我推荐一些儿童文学作品,兼有自己出版的新书,职业习惯我甚至还会和孩子们抢杨红樱,黄蓓侍曹文轩的书看,多年的班主任工作又让我积累撰写了一本近十万字的校园文学作品。儿童读物使自己永远成为一个童心未泯的人。
与书相恋的感觉真好,不会有患得患失,不会有背叛,并且会天长地久,因为我知道还会与书谈“黄昏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