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还少不了
据了解,对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几类特殊人群,按《福建省农村医疗救助办法》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可给予一定的补助。前不久刚刚设立的“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主要救助恶性肿瘤、 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种病。
但是,靠打工收入的廖祯鳞,既不属于上述受救助对象,他所患的风湿性心脏病也不属于受救助的重特大病范畴。所以,他还没法从当地民政部门等机构得到有效的救助。
廖介绍说,自己家境不好,7岁时母亲服毒自杀,父亲在外打工断了一条腿,是村里的一位老大爷抚养他长大。2006年,他在晋江认识了同厂打工、比他小10岁的云南壮族姑娘卢保尾,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接连生下了一女一男。如今4周岁的女孩和3周岁的男孩,都还是“黑户”。
“自从有孩子之后,我老婆就不再上班,在家照顾孩子,全家4口人靠我一个人打工过活。”廖说,正常情况下,月收入2300多元,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剩不了几个钱。
“别人碰到大灾大难,至少还能卖房子,可我家穷得连房子都没有,每个月还要花200元租房子住。”廖祯鳞说,为了筹钱看病,他把唯一值钱的一片自留山以8000元贱卖给了同村人。
“在这里,没有一个靠得上的人。” 从云南远嫁到福建的卢保尾抱怨说,“村里人即便有钱,也不愿意把钱借给我们,他们担心我老公死了之后还不起钱。”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廖祯鳞选择了向社会求助。他把病历和村委会证明贴在胸前的纸牌上,拖着浮肿的双腿,走进了民政部门。“乡里给了我500元,县民政局给了300元。” 廖告诉记者,他还到本县其他乡镇和邻县去乞讨,多的人给500元,少的给5毛,一个多月下来,讨了1万多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吃药休养,廖祯鳞不再咳嗽,四肢也渐渐消肿。他隐瞒自己的病情重返晋江打工,准备赚点钱住院做手术。可不到半个月,他又开始咳嗽,感觉喘不过气来。这次,他不得不住进医院,而手术的费用只能从小儿子身上打主意了。
“把孩子送给人家,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卢保尾哭着对记者说,“我们已经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收养,如果对方真的有心,就会借钱给我老公看病。他的病治好了,我们才有日子过。如果他死了,这个家也就完了。”
据卢保尾介绍,邻乡有一对不会生育的夫妻有意收养孩子,并赞助钱给廖祯鳞看病,但由于孩子没有出生证明,对方不敢要。
“孩子送不成,我的手术也没钱做了。”在住院10天花了2000多元之后,廖不得不出院,再次来到晋江找工作,“能做一天算一天,全家人还得靠我打工养家糊口。” 廖祯鳞叹了口气说,“好烦啊,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好在团组织伸出了援手。团晋江市委得知廖祯鳞的困境后,先从晋江市青商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拿出5000元给他,并通过当地媒体发动捐款。晋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上周末还举行现场募捐活动,募得的善款8185.2元今天已交给廖祯鳞,希望能帮他渡过难关。 (记者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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