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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立法遭2困境 卫监部门拟建"执法队"
http://suihua.dbw.cn   2011-05-03 11: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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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个城市控烟已立法

  杭州

  违规拒不改正罚款50元

  2009年11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3月1日实施。违反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的罚款。

  杭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蒋辉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去的一年共处罚了400余起,四五起是个人,其余都是单位,罚金达7万多元。”

  上海

  电梯等13类场所禁烟

  2009年12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为举办“无烟世博”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于2010年3月1日实施。条例明令中小学、商场、电梯等13类场所“完全禁烟”;在娱乐等公共场所“部分禁烟”。

  广州

  分禁吸和限吸两类控烟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控烟范围分两类情况规定:一类是禁止吸烟的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办事区域等12类场所;另一类是限制吸烟的范围: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米以上或餐位在75位以上的餐饮场所等4类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可设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记者 吴鹏)

 
作者: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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